“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2500块虽然不多,可法院这么上心,我这心里热乎乎的!”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从蛟河法院执行局接过钱,笑得合不拢嘴。
这起案子说起来也简单。李某与王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王某需向李某支付2500元货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标的额虽然只有2500元,可承办法官一点没含糊:“钱再少,也是人家的血汗钱。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耐心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风险。起初,王某仍心存侥幸,嘴上答应着,心里还是不当回事。执行法官随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定存款可供执行。
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下,王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当场将2500元执行款足额交付。执行法官当天便将款项转交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3天时间。
“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起‘小案’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司法公信力。”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无论标的额大小,法院都会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一个个公正高效的执行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切实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蛟河法院:左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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