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法庭能直接开到村里来!这大雪天的,不用往外跑就把官司解决了,太方便了!”近日,随着法槌落下,天北镇某村村委会内的巡回法庭圆满审结一起民间借贷及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陆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2017年3月,村民刘某因采购农资急需资金,向同村陆某借款26000元。随后在2018年12月,陆某作为担保人,又替刘某向案外人偿还欠款22400元。此后多年,陆某多次向刘某夫妇索要两笔款项均无果,无奈之下于2025年将两起案件分别诉至天岗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审查发现,该两起案件原被告为同一当事人,分别涉及民间借贷和追偿权两类关联纠纷,且均为属于民生案件。时值入冬,降雪导致道路湿滑,当事人出行困难,加之双方本是同村乡亲,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办案效率,天岗人民法庭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机制,将法庭“搬”进村委会。
庭审现场,法官围绕案件事实耐心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充分举证质证,既厘清了借贷关系的成立与履行情况,也核实了追偿权的合法依据。在查清事实、明晰责任的基础上,法庭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并结合案情有针对性地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为纠纷的实质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立案到审结仅用14天,法院通过“快立、快审、快结”高效化解了两起关联纠纷。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让当事人免受奔波之苦,更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传递司法温度,同时,将法治宣传融入庭审全过程,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针对涉民生案件灵活运用巡回审判模式,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破解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在“家门口”落地生根。
(蛟河市人民法院 谭雄英 朱家渔)
推荐阅读:
(正文已结束)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