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也没想到案子能这么快圆满解决!”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不约而同向法官表达感谢,言辞间满是欣慰与感激。
2025年12月,牛某牵着从邻居李某家借来的柯基犬出门遛弯,当时未系犬绳。途中,柯基犬与邻居黄某家系着牵引绳的泰迪犬发生撕咬。黄某因担心自家泰迪受伤,急忙上前阻拦,不料被柯基犬咬伤拇指,导致拇指断裂,经住院进行移植手术,花费甚巨。事后,黄某与牛某、柯基犬饲养人李某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且双方当事人本是邻里关系。若直接判决,鉴定费用高且周期长,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还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力争一次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法官主动到黄某家中,查看伤情恢复情况,细致询问其家庭经济状况与生活实际困难。交谈中,法官以类似案例为引,耐心疏导黄某情绪,逐步消解其心中的委屈与怨气。
同时,法官也多次走访牛某与李某,释明本案利害关系,逐条逐句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民事责任的规定,厘清各方在该案中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反复协调,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案件开庭审理时,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牛某与李某共同向黄某支付赔偿款13万元,黄某自愿放弃其余5万元诉求。款项到账那一刻,双方均向法官致谢,并坦言心中隔阂已消,今后仍愿做互帮互助的好邻居。至此,这起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蛟河法院提醒您】
饲养动物须担责,致人损害须赔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对所饲养的动物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管理责任,饲养动物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取必要措施,如栓绳、戴嘴套等。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饲养人将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蛟河市人民法院:方鹏 朱家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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