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深入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活动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3日,蛟河法院陈宝莲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蛟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温暖人心的“开学第一课”。

考虑到特殊教育学生的认知特点,陈法官精心准备了通俗易懂的PPT课件,采用生动的卡通插画、简洁的语言和直观的互动方式,围绕“如何保护自己”这一核心主题,重点讲解了三个与孩子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法则:一是“不许欺负我”,教导孩子们面对欺凌时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二是“身体要保护”,通过形象的图示,帮助孩子们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建立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要学会求助”,明确告知孩子们在遇到困难、感到害怕时,可以向警察、老师、保安等身边的成年人寻求帮助。
讲座过程中,陈宝莲法官始终保持着耐心与微笑,通过模拟情景、带领孩子们学习简单的自我保护手势等互动环节,充分调动了孩子们的积极性。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不仅学到了实用的安全知识,更感受到了来自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此次“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是蛟河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关爱特殊群体的具体体现。通过这种“沉浸式”“体验式”的法治教育,不仅有效提升了特殊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技能,也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今后,蛟河法院将继续深化与辖区学校的合作,创新普法形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用法治力量为孩子们的美好明天撑起一片蓝天。
蛟河法院 陈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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