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房屋装修返还原状并赔偿装修款纠纷执行案件,经法院执行前督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主动全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切实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系装修公司承包房屋装修期间引发的争议,法院生效判决判令被执行人限期拆除案涉房屋装修、恢复房屋原状,并向申请执行人赔偿装修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案件涉及房屋实体处置,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不仅易造成双方当事人财产损失扩大,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法院秉持“柔性执行、和谐解纷”理念,决定启动执行前督促调解程序。工作中,执行干警首先全面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细致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明确其拆除装修、恢复原状及支付赔偿款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倾听申请执行人诉求,精准掌握其对房屋恢复标准、赔偿款支付方式的具体要求,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基础。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曾因装修拆除范围界定、赔偿款支付期限等问题多次争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反复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向申请执行人客观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建议其适当放宽履行期限,为矛盾化解留足空间;同时严肃督促被执行人正视自身法定义务,要求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执行干警多措并举,组织双方开展多轮线下面对面沟通、线上实时协商,逐一拆解分歧问题,逐步缩小双方诉求差距,推动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最终,在蛟河法院的持续督促与执行干警的耐心斡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案涉房屋装修拆除及原状恢复工作,经申请执行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装修赔偿款。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房屋恢复工作,并足额支付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对履行结果表示十分满意,自愿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未来,蛟河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前调解机制,把温情司法融入执行工作各环节,用耐心、细心、责任心化解群众纠纷,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司法既有捍卫公平正义的力度,更有关怀民生冷暖的温度。
蛟河市人民法院:叶羽丰 卢雨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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