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官耐心调解,既没伤和气,还帮我争取到了还款宽限期,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在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石材厂老板孙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与此同时,某钢结构公司负责人也终于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公司拿到了明确的还款承诺,一场持续数月的欠款纠纷,在法庭的悉心疏导下顺利化解。
原来,孙某经营的石材厂因生产需要,向某钢结构公司购买了一套石材加工设备,双方约定总价款55000元。设备交付后,孙某支付了20000元,余款35000元却迟迟未能结清。多次催要无果后,钢结构公司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
天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很快就摸清了情况:这事儿没啥弯弯绕,孙某承认欠35000元,就是暂时拿不出钱,想求个宽限期;钢结构公司也不是不讲理,就是想早点收回欠款。
“案件标的不算大,但对企业来说,每一笔资金都关系生存发展,也影响着双方的后续合作。”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决定以调解方式打开双方心结。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孙某释明履行支付义务的法律规定与拖欠后果,引导其诚信经营、珍惜商誉;另一方面,也与钢结构公司充分沟通,说明孙某当前的实际困难,鼓励双方互谅互让、共渡难关。
经过几轮面对面、背对背的耐心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孙某于2025年12月7日前一次性给付某钢结构公司剩余欠款35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天岗人民法庭坚持“小案不小办、枝叶总关情”的生动写照。法庭立足基层,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兼顾法理人情,既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注重保障企业经营发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天岗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贴近一线、服务群众的优势,深化运用调解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件”,以司法温度护航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蛟河市人民法院:谭雄英 朱家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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