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认识到错误了,孩子的学费我们今天就想办法全部凑齐!”近日,在蛟河市人民法院的执行调解室内,一对原本因离婚而争执不休的夫妻,在执行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调解下,终于放下心中芥蒂,共同面对并承诺立即履行支付子女幼儿园学费的义务。一场因家庭矛盾衍生、关乎未成年人正常受教育的执行案件,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局。
本案中,刘某夫妇因感情破裂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处理后续事宜期间,双方就子女的幼儿园学费支付问题产生分歧,相互推诿责任,导致学费长期拖欠。幼儿园在多次催收未果后,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蛟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并未立即采取常规的强制措施。法官意识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其背后牵连着正在面临家庭结构变化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心理健康,以及其能否继续稳定接受学前教育的关键问题。若处理不当,不仅难以兑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更可能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二次伤害。
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突破口,特意将刘某夫妇一同约至法院,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深入沟通。调解过程中,法官精准施策,采取“法理先行、情理跟进”的双轨并进策略。一方面,严肃向二人阐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依法须由双方共同承担,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纳入失信名单、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强调了法律的刚性约束力。
另一方面,法官并未止步于法条释明,而是将重心转向情感疏导与责任唤醒。法官语重心长地劝导二人:“婚姻关系的解除,意味着夫妻身份的终结,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是永恒不变的。孩子的成长是一条不可逆的单行道,每一段经历都弥足珍贵。作为父母,无论自身处于何种境况,都应尽力为她营造稳定、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切莫让大人之间的恩怨,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学业与快乐童年。”
法官这番融情于理、直抵人心的话语,深深触动了刘某夫妇。原本固执己见、互相埋怨的两人,态度逐渐软化,开始反思自身行为可能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最终,在亲情的感召与法律的威慑共同作用下,双方当场放下争执,积极筹措资金,将拖欠的全部学费一次性支付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案款执行到位后,蛟河法院的工作并未就此止步。为确保孩子能够无缝衔接地重返校园,避免此事对其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及时与幼儿园方面进行了沟通协调,说明情况,希望共同降低事件对孩子的波及,助力其平稳回归正常的校园生活。
此案是蛟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是强制力的运用,更是法与情的平衡艺术,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家庭关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实践,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道路上的温度与担当。
蛟河市人民法院 张鑫 朱家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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