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全面推行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
为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突出矛盾,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蛟河法院积极推进庭审无书记员记录改革,以科技赋能司法审判,重构庭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让公平正义高效可及。
传统庭审高度依赖书记员全程人工记录,不仅占用大量司法辅助力量,还易出现错记、漏记、慢记等问题,制约庭审流畅度与审判效率。针对这一痛点,蛟河法院依托数字庭审系统,升级智能语音转写、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自动生成、在线核对签章等核心功能,构建 “录音录像+语音转写”记录新模式,无需书记员现场记录,实现庭审全流程数字化留痕。
改革中,该院坚持依法规范、便民利民原则,明确适用范围为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较小的民商事、刑事速裁等案件。庭审前,承办法官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改革规则、法律效力及权利保障措施,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签署《庭审记录改革方式确认书》,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与知情权,当事人满意度100%。
庭审过程高效顺畅,实时捕捉各方发言,自动转写生成电子笔录并同步展示,全程高清录音录像留存庭审全貌,既避免人工记录弊端,又完整固定案件细节。数据显示,改革后平均庭审时长缩短50%,原本需1小时的庭审如今 30分钟内即可完成,书记员从“速记员”转变为“管理员”,司法资源配置更优化。
“无书记员庭审太方便了,节奏快、效率高,在线核对笔录电子签名,不用来回跑腿,心里特别踏实。” 一位当事人由衷感慨。改革后,当事人可当场在线核对电子笔录,确认无误后电子签名捺印,无需纸质笔录打印、签字、归档,实现“到庭即开庭、审完即离开”,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同时,全程录音录像与电子笔录同步归档,全程可溯、公开透明,有效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科技赋能司法,改革激发活力。蛟河法院无书记员记录改革,是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生动实践,既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又提升审判质效与服务水平。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优化智慧庭审系统功能,扩大改革适用范围,完善配套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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