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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好心办坏事”,看法官如何修复邻里情

2026-01-19 16:10:35 来源:互联网 阅读:-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采用“庭前走访+社区联动”的调解模式,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回顾案件,找出矛盾突破口

唐某与李某本是关系融洽的邻居。2025年12月,因唐某家中装修,李某将自家楼下房屋出租给唐某居住,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期间,李某担心房屋温度不够,出于好意自行加装了一组暖气。不料因暖气质量问题,供热时发生炸裂,当时室内无人,导致屋内唐某新购置的电脑、相机、药品及书籍等财产被水浸泡,造成损失。

事后,唐某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但李某拒绝赔付,并表示:“我也是好心,谁知道暖气会炸裂?再说唐某自己当时也不在家,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唐某则认为李某不讲道理,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考虑到双方不仅是多年的好邻居,关系长期和睦,租赁关系建立时亦均出于善意,为真正化解矛盾、修复邻里感情,决定启动“庭前走访+社区联动”调解机制,法官与社区书记一同走访,并邀请双方熟悉的邻居参与沟通,从人情事理中找到化解纠纷的突破口。

走访调查,释明法理

秉持“如我在诉,调就调彻底”的司法理念,法官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优势,依托群众、多方协作,尽力挽回这段邻里情谊。法官多次前往租赁房屋查看损失情况,耐心疏导唐某情绪,同时向唐某与李某厘清案件法律关系,借助类似案例明晰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

经过事实梳理与多次协商,双方逐渐打开心结,互相表示谅解并道歉。最终,在赔偿金额上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通过转账向唐某支付了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今后,蛟河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让“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每一个司法环节生根发芽,让法律的理性之光,真正化作消弭纷争、温暖人心的力量。

蛟河市人民法院: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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