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两位法官走进蛟河市黄松甸九年制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以法为盾,守护少年的你”校园普法主题班会。活动旨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课堂上,谭雄英法官首先讲授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从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讲起,重点介绍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条款。随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不同年龄阶段的法律身份:0至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至16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至18周岁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官还通过“收长辈红包可以吗”“给主播打赏行不行”等互动提问,让同学们在轻松氛围中理解了法律边界。同时,还讲解了监护人的职责以及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命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
随后,高媛法官围绕“拒绝校园欺凌”展开宣讲,并结合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法官强调,面对欺凌,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残忍的施暴者,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父母或报警。两位法官还共同寄语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要奋力去翱翔,风雨之后终见阳光。”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积极举手参与互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此次普法宣讲不仅让同学们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更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蛟河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以法为盾,守护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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