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蛟河市朝鲜族中学讲授专题法治课,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课堂上,法官结合校园实际与审判工作经验,深入浅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以“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生动比喻,引导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互帮互助、友爱团结、相互尊重。

同时,法官还结合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青少年高频涉法风险点,向同学们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帮助学生区分同学间玩笑打闹与校园欺凌的界限,引导学生认识到民族团结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日常与同学友善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中,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都可能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学生们在课后表示,通过这堂法治课,深刻认识到各民族一律平等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今后会更加尊重各民族同学的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校园团结友爱的良好学习环境,争做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此次宣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民族团结教育有机融合,寓教于学、润物无声,有效夯实了校园法治建设根基,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精准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用法治的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蛟河法院:张沛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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