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矛盾尖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面对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争执僵持不下的局面,执行干警始终坚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柔性调解钝化矛盾、消融隔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按期足额履行全部义务,实现案结事了、握手言和。
被告姜某向原告王某借款10000元,到期后迟迟未予偿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蛟河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姜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前期纠纷积累较深,双方态度强硬、互不相让,沟通一度陷入僵局。若直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虽能推进程序,却极易激化矛盾,难以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
为从根源化解纠纷,执行干警不急于惩戒、不简单办案,而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找准矛盾症结,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细致讲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阐明执行和解对双方的现实益处;在坚守法律底线、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反复协调、耐心疏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在一个月内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债权顺利兑现。
此次执行以和解促和谐、以调解化纠纷,既避免矛盾升级,又高效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未来,蛟河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坚持刚柔并济,用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行举措化解基层纷争。
蛟河市人民法院:赵龙 卢雨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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